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学习教育
主要学习党章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也可结合实际和评议内容进行学习,着重抓好党的基本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学习教育。
第二条 个人自评
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认真开展党性分析,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形成党性分析材料,制定整改落实措施。
第三条 党员互评
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应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个进行”的方式,组织每名党员围绕主题汇报自身情况,摆问题、查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四条 民主测评
在广泛听取党内外对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每名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第五条 组织评定
召开支委会(未设支委会的召开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内外意见和测评情况,研究提出党员评定意见。评定意见应与党员本人见面,并向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9 13: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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