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2014年度工作报告
2014年,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密围绕区委“抓转型、促发展、惠民生,努力实现富民强区新突破”的奋斗目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2014年,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71件,审(执)结1710件,结案率为91.39%,与去年同期相比,收、结案数量分别增加了533件和389件,结案率提高了1.05个百分点;息诉服判率为89.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通过充分履职践诺,为推进平安二道江区、法治二道江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忠实履行司法职责,着力维护辖区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依法惩治犯罪。刑事审判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3件177人,审结105件128人,结案率为92.9%,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下降了1%,结案数上升了3%。突出打击了以被告人郑立刚危险驾驶案为代表的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16件16人;以被告人李世元、尚宏发故意伤害案为代表的暴力型犯罪17件34人;以被告人李国霞职务侵占案为代表的职务犯罪10件11人。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认罪态度较好且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对抗,共判处缓刑47人,管制7人,单处罚金7人,定罪免处6人。不断重视和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促进矛盾化解,全年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了100%。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机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积极推行“庭前走访调查、圆桌开庭审理、判后回访帮教”的审理模式,同时不断加强同社区矫正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大校园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在努力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全面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益,今年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8人,全部依法从轻处罚,促使他们改过自新,及早回归社会。
调判结合,平息民商纠纷。通过依法裁判各类民商事纠纷,引导社会风尚,维护发展秩序。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40件,比去年增加230件,审结1148件,比去年增加186件,结案率为92.58%。设立了民商事审判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会诊”,极大的提升了案件审理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建筑工程和商品买卖等合同纠纷案件482件,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市场经济秩序;审结离婚、继承析产、子女抚育、老人赡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61件,较好的维护了辖区社会公序良俗;审结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待遇、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件30件,更好的促进了辖区劳资和谐;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99件,最大限度的保障了辖区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积极延伸诉讼调解职能,由诉中向诉前、判后、执行、信访环节延伸,由民商事案件向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案件延伸,妥善处理了以原告张胜利等27人诉被告弘大房地产公司和二道江区建筑公司合同纠纷案等一批矛盾尖锐、时间跨度长、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全年调解、撤诉结案846件,调撤率为73.6%,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监督,促进“官民”和谐。工作中,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的原则,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又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不断加大行政争议案件的协调处理力度,力争将“官民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庭外。今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全部以协调撤诉的方式结案。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以“少用、慎用强制措施”为导向,妥善处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全年共受理环卫、土地等部门申请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5件,结案55件,其中,促使双方达成和解18件。
完善机制,破解执行难题。共受理执行案件513件,执结471件,执结率为91.8%。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和信息查控中心建设,在整合执行资源、提高执行效率的基础上,有效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最大限度保证有执行条件的案件依法得到执行。全面加强与公安、国土、金融、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果断采取联动执行、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打压了逃债人、赖账者的生存空间。持续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工伤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司法救助力度,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胜诉权益。通过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支持,今年共向涉及此类案件的三名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金20余万元。
二、积极延伸审判触角,着力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辖区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区委转型升级的重大部署,我们在先后制定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八项措施》、成立“维护辖区企业权益办公室”和在重点企业挂牌设立“维护辖区企业权益工作站”,全面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有侧重的开展走访和调研,及时把握辖区经济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和新问题,努力找准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增强能动司法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充分发掘能够有效防止经济下滑的司法措施,合理把握涉企案件的审判尺度,综合运用调解、和解等法律手段,注重利益平衡,妥善、慎重处理涉企案件,举全院之力为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先后20余次走访辖区企业九家,通过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等司法服务,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和避免经营风险,审结涉及辖区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3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40余万元。
立足本职,推动辖区法治建设进程。作为综治成员单位,积极推动辖区法治建设进程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一年来,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积极推行“审判前注重社区调查、庭审中注重法庭教育、移交时注重无缝对接、宣判后注重回访帮教”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联合区司法局召开缓刑人员移交社区矫正大会一次,全年共对54名被依法判处非监禁刑的被告人实行了社区矫正。积极推动基层矛盾防控机制建设,实现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常态化,全年共举办巡回普法讲座四次,开展街头普法宣传活动二次,组织“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一次,通过散发宣传手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以及公开审判、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群众尊法守法信法用法,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
践行宗旨,拓宽司法便民利民渠道。围绕当事人对法院的直接诉讼需求,不断完善以纠纷分流、矛盾化解、诉讼服务为特色的“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在此基础上,我们不断加大上门调解和巡回审判工作力度,积极推行“车载法庭”、“假日执行”等措施,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诉讼,缓解群众诉累,全年共开展巡回调解、巡回审判20次,审结案件20件。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速裁功能,适当扩大速裁案件的范围,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全年共通过速裁方式结案202件,调撤率达100%,且无一上诉、无一引发信访。持续提高涉民生案件的关注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缓、减、免交诉讼费183,969元。
维护稳定,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今年,我们在已经制定出台了《案件信访评估预防工作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继续强化了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的全程跟踪,围绕案件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采取立案把关、风险评估、情况通报等手段,在立、审、执、监各环节对其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预测和处置,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同时,严格落实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督促考核等制度,综合运用教育、协调、救济等手段,力争使“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有实际困难的帮扶到位、无理闹访的依法处置到位”,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切实解决涉诉信访难题。全年共有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5件19人,已解决3件3人;在程序中的4件4人;申报无理访终结、评查的13件8人;程序外解决的1件1人;拟申报司法救助1件1人。通过不断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协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使杜世芸、姜英喜等近十年的信访积案成功化解,控制了王树贞等三名上访人进京“非访”的发生,并联系街道乡镇对排查出有进京访苗头的六人实施了稳控。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法院司法形象
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区委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扎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紧密联系法官干警的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上动脑筋,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达到了“照镜整容、洗澡除尘、醒脑治病”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法官干警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司法作风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活动开展过程中,共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4次,走访、约谈干部群众46人,发放征求意见表120份,三批清单共列出需整改的问题56条;清理清退超标配备公务用车3台,调整清退超标办公用房面积719平方米,“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期压缩了61%。
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全体法官干警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审判业务能力。积极倡导干警继续参加学历教育,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整体学历层次水平;多措并举提高干警的司法考试通过率,进一步缓解审判资源不足的现状;积极推行青年法官拜师制,充分发挥“法官教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切实解决青年法官实践经验欠缺的问题;坚持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和技能竞赛,努力做到“能力在实践锻炼中提升、水平在岗位建功中体现”,力争以一流的审执业务水平,确保省高院党组提出的“判案不出错、审案不超时”目标的实现。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和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等活动,实现了廉政警示教育的经常化、常态化;全面加强对财产保全、审判执行、拍卖鉴定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监管,制定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要求;扎实开展了17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活动,使“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问题得到扭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得到改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得到遏制。通过以上措施,划出了干警拒腐防变的行为红线、筑牢了思想防线、守住了法律底线,实现了省高院党组提出的“法官不出事”的工作目标。
今年年初,我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政治处等三个集体分获省、市级表彰,审监庭及多名同志分别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和个人三等功,另有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维护权益好青年”。
四、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着力推进阳光司法进程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汇报制度,主动接受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上级法院的司法巡查,切实加强问题整改;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评查,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与批评。
主动深化司法公开。继续加大庭审公开力度,增进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彰显法治的文明和尊严;积极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方便群众了解法院工作,防止暗箱操作;大力推进司法民主进程,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方式和流程,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全年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399份,向社会公开执行信息511条,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各类型案件561件,已结案件的公开宣判率达到了100%。
主动沟通吸纳民意。建立完善“走出去、请进来”的民意沟通机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基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所想、所需、所盼;开展主题开放日活动一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部队官兵、企事业单位及学生代表等50余人走进法院、走近法官,缩短了社会各界与人民法院的“最后一公里”,确保了人民群众与法院工作的“零距离”。
过去的一年,区法院的工作与全区其他各项事业同发展、共进步,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些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办案效果还不够好;少数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司法作风不够实,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不足;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法官办案压力加剧;优秀人才流失严重,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创造条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将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面对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的各项工作目标,我们切实感觉到忠实履行司法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与保障的任务更加繁重;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更加重大;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要求更加紧迫。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把握司法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提升司法公信为重点,以能动服务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全面履行司法职责,强化司法职能,为实现我区“抓转型、促发展、惠民生,努力实现富民强区新突破”的奋斗目标,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努力让二道江区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201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