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开局之年,做好司法改革工作意义重大。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总体任务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系列重要部署,坚持“5511”工作总体思路,围绕“1313”工作总体布局,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要求,继续坚持“抓落实、抓督导、抓研究、抓宣传”工作方针,以深化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为重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改革导向,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提升司法改革整体效能,为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提供更加强劲的动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围绕上述总体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完善坚定有力的改革推进体系
1.坚定司法改革政治方向。健全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政治轮训制度,举办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扎实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定司法改革政治方向,凝聚开拓创新、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司法改革全过程各方面。
2.狠抓改革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改革任务台账式管理机制,夯实各级法院党组和改革职能部门主体责任,以“五化”工作法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结合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成效总结评估,对重点改革项目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总结成效经验,找准问题短板,狠抓推进落实。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明确任务措施,推动司法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3.实施司法改革“精品工程”。健全完善司法改革精品案例报送、筛选、提炼、推广机制,继续组织开展精品改革案例评选活动,力争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典型案例评选“零突破”。加大改革案例撰写、司改动态编发的培训指导力度,及时总结凝练和宣传推广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创新成果。改进司法改革绩效考核指标,加大对改革经验成果宣传推广、评选表彰情况的赋分权重。加强司法改革政策解读,持续营造关注、支持、参与、推动司法改革的浓厚氛围。将推进司法改革工作与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和实施业务工作“精品工程”结合起来,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业务工作标准化。
二、健全完善主动有为的服务大局体系
4.全力推进“五庭一院”建设。坚决贯彻省委关于建设“长春智慧法务区”的决策部署,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完成“五庭一院”建设任务。紧紧抓住设立“五庭一院”专业审判机构的有利契机,深入推进知产、环资、金融、破产、涉外、涉网审判领域改革,着力把“五庭一院”打造成为全省审判领域改革的先行者、试验田。充分借助“长春智慧法务区”平台作用,加强与入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交流合作,引入、开发更多高质量的司法应用场景,助力智慧法院建设加快转型升级、保持领先地位。
5.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部署,围绕提升司法政策保障度、诉讼服务便利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对现有政策举措、指标体系实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和优化升级,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各项核心指标持续优化。健全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分析研判机制,着力提高司法大数据预警预测分析研判能力,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高质量司法建议。
6.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依法服务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司法指导意见,继续实行涉疫案件专项管理,全面畅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确保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所涉法律纠纷快速处理,依法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
7.着力推进暖企政策落实。健全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推动涉企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暖企惠企安企司法政策。探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刑事司法责任减免衔接机制。研究扩大民营企业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适用主体和适用范围。全面落实企业负责人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和涉企案件影响评估制度。健全完善清理企业债务长效机制,加大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中小微企业债务案件清理力度。扎实做好法企对接、风险研判、普法宣传等工作,参与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体系。
8.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深入贯彻“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推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司法协作机制实质化运行。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助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全面构建全省环境资源案件“1+10”集中管辖模式,加快建设东北“三省一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推动我省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实质化运行,服务生态强省建设。健全完善涉农案件专项管理机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互联网司法建设,服务“数字吉林”建设。进一步推进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建设,服务扩大开放战略。
9.健全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坚持府院联动工作重预防、抓前端的发展方向,围绕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涉府案件执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任务,加强矛盾风险研判会商和源头处置,进一步推进府院联动机制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延伸,更好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特有效能。
三、健全完善权责统一的司法责任体系
10.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省法院具体实施办法,加强新型审判组织建设,持续推进人员管理、业绩考评、履职保障等制度改革,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
11.细化办案责任。细化审判权责负面清单和履职指引,将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履职指引嵌入日常办案和考核工作,实现权责清单制度化、权重化、标准化、信息化。突出法官办案主体责任,确保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关键审判环节由法官直接办理。完善院庭长带头办案责任,推动院庭长优先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健全院庭长办案情况汇集分析、定期通报机制,促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12.强化监管责任。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我省法院具体实施细则,科学细化“四类案件”具体情形和监管措施。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与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衔接,确保监管到位、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省高院关于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两个《意见》,推动审判权力制约监督和司法责任“两个体系”有机衔接、同向发力。健全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和程序规则,充分发挥统一裁判标准和审判监督管理职能。
13.完善督责机制。推进审判管理智能化建设,构建涵盖“四类案件”监管、流程节点管控、审判质效评估、类案强制检索、法官业绩评价、杜绝违规代理等关键环节的新型常态化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对如实记录的保护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常态化督促检查工作机制,紧盯责任不落实问题,综合运用定向督导、挂牌督办、重点督查等方式,促进提升督责效能。
14.完善考责机制。健全完善院庭长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考评、通报、追责机制。常态化开展“季度百起案件质量评查”,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监督纠错、考评管理功能。建立法官业绩考评委员会,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实现法官自我管理。改革绩效考评制度,加大审判质量指标和“精品工程”实施、完成情况的考核权重,将“诉—程比”指标纳入审判绩效考评范围,完善重点工作月通报制度和绩效奖金分配机制,切实发挥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
15.完善问责机制。健全完善法官惩戒工作程序,按照审判委员会、院庭长、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过错程度追究违法审判责任。建立法官惩戒委员会专业审查前置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核、违纪违法查处、法官员额退出与法官惩戒程序衔接机制。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完善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不实举报及时澄清、权益保障、权利救济等制度机制。
四、健全完善公正高效的诉讼制度体系
16.强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加快推进多元解纷、诉前化解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确保实现新收案件同比下降目标。健全完善“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推进与“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工作和“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建设有机融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严格落实省高院《关于群体性纠纷代表人诉讼审判指引》,进一步控制诉讼增量、节省司法资源,确保群体性纠纷公正高效化解。
17.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认真落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推动构建重心下沉、梯次过滤、层级相适、便利群众的审判工作新格局。以解决法律适用分歧、具有规则指导意义为标准,完善提级管辖案件的具体标准、发现机制和识别方式,探索建立当事人申请提级管辖机制。改革再审申请程序,完善民事行政再审案件申请受理、案件分配、报请提审、卷宗移送等工作流程。继续研究探索林业、铁路专门法院改革工作。同步推进改革试点配套举措,完善与审级职能相匹配的编制、员额配备和机构设置。健全完善统筹管理、数据分析、调研指导、督察问效等试点实施工作机制,确保改革试点任务有效落地。
18.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三项规程”,进一步完善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实现庭审实质化。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健全完善量刑规范化与庭审实质化有效衔接机制。深入研判刑事犯罪新特点和犯罪态势新变化,针对常见多发刑事犯罪和增速较快犯罪类型,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协调配合,推进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19.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健全完善案件繁简识别、程序分流适用、矛盾多元化解、案件质量监管、资源统筹调配等工作机制,有效建立案件繁简分流的制度体系。深刻把握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的本质要求,在提升审判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案件质量和权利保障,着力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促进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有机统一。
20.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完善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非诉解纷方式分流对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功能,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实质化解。认真贯彻《关于落实裁执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非诉执行案件程序的实施办法》,确保实现裁执分离率100%的工作目标。
21.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执行工作双重领导体制,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完善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机制,推动形成统分结合、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执行工作格局。完善立审执衔接配合机制,创新民事裁判文书暨推行执行通知程序前置。全面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执、繁案攻坚。进一步强化“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应用,完善守信正向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执行权制约监督,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常态化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22.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我省法院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主动融入党委统一领导下的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完善涉诉信访源头预防机制,压实立审执各环节预防化解信访责任。完善涉诉信访实质化解机制,加大信访公开听证力度,重大信访案件由院长直接听证化解。坚持“动态清零”工作方针,全面开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严防涉诉信访矛盾风险外溢上行。
五、健全完善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体系
23.巩固提升诉讼服务质效。紧紧围绕集约、集成、在线、融合的发展方向,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质增效。全面落实诉讼服务一站、一网、一号通办要求,优化升级全流程一体化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解纷水平。深化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全面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继承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巩固深化为民实践活动成果。健全完善司法民主机制,全面落实审判服务“好差评”制度,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
24.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围绕人民法庭“基础硬件符合标准、管理监督规范有序、法庭‘两个功能’完备、基层人民群众满意”和“一平台一基地”的建设目标,制定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人民法庭达标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工作原则和“三个服务”功能定位,推进人民法庭一站式建设,健全完善直接立案、派驻立案机制,探索建立直接执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便利群众诉讼、参与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作用。
25.加强民生司法领域改革。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做好民法典实施工作总结评估,持续推进民法典学习培训。畅通案件受理渠道,扩大案件听证、质证程序适用范围,着力推进国家赔偿审判体系化专业化建设。认真落实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两个《意见》,推动各级法院普遍设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实行司法救助案件归口办理。完善未成年人审判机制,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改革融合发展,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六、健全完善统筹有序的人事管理体系
26.深化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健全完善法官逐级遴选、跨地域遴选工作机制,加强对法官逐级遴选工作效果总结评估,推动优化法官逐级遴选政策。常态化开展员额法官增补和法官等级晋升工作,强化法官权益保障,进一步推动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各项配套政策落地落实。加大人员编制和法官员额省级统筹力度,推动人员资源向人案矛盾突出、基层办案一线倾斜。
27.完善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完善法官助理分层培养机制,科学确定法官助理职责权限,抓好建强法官助理队伍。完善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机制,规范招录条件、招录程序、工作职责和职业保障。认真落实人员内部交流意见,畅通法院各类人员内部交流渠道,促进人员多岗位培养和锻炼。
28.持续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立足司法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力度,重点解决好队伍老化、人员断层问题。健全完善实践锻炼机制,加大干部轮岗交流、互派挂职工作力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立案、信访等岗位成长锻炼。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建设以审判人才为主体、分层级的法院人才队伍。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6 16: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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