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加强“四类案件”监管,加强院庭长监督的要求,充分发挥省院上线的院庭长监管平台作用,加大督导、指导力度,促使上述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归纳起来,我们的基本做法是:
一、 线上管控和线下管控相结合,增强“四类案件”监管的全面性审判管理部门、院庭长坚持网上监督与网下实际监督相结合,对“四类案件”力求做到全面监督、全方位监督;堵住监督不到位的“死角”和“空白”,将“四类案件”全部纳入院庭长监管范围;
二、 切实发挥承办人、审判长和合议庭对“四类案件”的自我监督作用,增强他人的作为审理、裁判主体自我规范、自我约束作用,充分增强他们的自我监督意识,增强自我约束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 切实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保证审判质效。对“四类案件”的监管目的,是保证办案质效提高,保证司法公正。实际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咨询、过滤、把关功能,对提交会议讨论的案件,组织广大法官认真分析、仔细研判,为合议庭提供较为系统、全面、准确的裁判思路和裁判指引,以保证裁判的质效;
四、 切实发挥审判委员会的监督、把关、决策作用,确保公正司法。审判委员会已从大量案件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运用到对 “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上,运用各类专业委员会的审查、把关作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法律适用和法律程序进行严格把关,严格管控,及时纠正合议庭错误或者不当的裁判,切实保障了办案质量,保证的裁判的公正性、正义性,维护了法律尊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18 09: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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