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通化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2020)》的部署,营造稳定、公开的法治营商环境,结合本院实际,对本次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
在本次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中,本院将积极安排部署,共同实现以下目标:1.明确本项工作重要性,落实工作主体责任,责任人组织研究,统筹推动落实,调度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2.制定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量化。3.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本次工作进程,及时报送任务进展情况。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李 军
副组长:李 锐、孙 英、原炳菊、宋军丽
责任部门:审管办、行政庭、执行局、立案庭、钢城法庭
责任人:原炳菊、纪晓丽、肖峰、衣思、张小俐
三、工作任务
1.实行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对权利人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取得的证据,法院及时出具调查令,弥补权利人举证能力不足。大力支持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申请,组成“法官+技术调查官+法官助理+法警”的专业保全团队,确保48小时内完成受理的保全申请。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释明举证责任转移理由,依法适用证据披露、证明妨碍排除等规则,强化被诉侵权人的诉讼诚信义务和协助义务,促使其提交便于举证或由其掌握的证据。(责任部门:钢城法庭,责任人:张小俐)
2. 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案件处置法律程序,精准把握执法办案标准界限,支持鼓励民营企业经营者轻装前行、放手发展,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长效发展。将涉产权保护纠纷案件纳入立案登记“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审查、保全,快速送达、调解、执行。优化网上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法院进行网上立案、提交证据、案件查询、网上缴费等,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当场立案,需要进一步审查的,确保最迟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部门:立案庭,责任人:衣思)
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服务工作站建设,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完善诉讼与仲裁、调解、公证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涉诉产权纠纷纳入诉前调解先行处理,加大对仲裁、调解、公证法律文书的执行力度,对于到法院登记立案的当事人,及时进行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先行就近、就地选择仲裁、调解、公证等非诉讼途径经济、快捷解决纠纷。(责任部门:立案庭,责任人:衣思)
4.缩短涉产权民商事案件审理周期。涉产权民商事案件诉讼力求集中审理、一庭闭庭,提高当庭裁判比例。严格规范涉产权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法院开庭审理涉产权纠纷案件,认为需要再次开庭的,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下次开庭的时间,两次开庭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但因不可抗力或当事人同意的除外。(责任部门:钢城法庭,责任人:张小俐)
5.企业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严格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于因错误实施保全等强制措施,致使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案外人等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依法及时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责任部门:立案庭,责任人:衣思)
6.对涉案企业正在投入生产经营或者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往来账户和关键设备资料;及时开展查封、扣押财物清理,对确与案件无关的,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并及时发还,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责任部门:执行局,责任人:原炳菊)
7.企业家依法进行自主经营活动,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正确处理意思自治与行政审批的关系,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准许当事人在判决前补办批准、登记手续。(责任部门:钢城法庭,责任人:张小俐)
8.畅通企业法人破产通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即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降低程序成本,实现快审快结。做好困境企业分类处置,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是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鼓励和引导适用重整、和解程序,帮助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对于资不抵债、丧失自我修复和发展能力的“僵尸企业”及时启动清算程序,依法有序退出市场。推动破产企业与电商平台合作,接入破产财产网拍直接通道,实现破产财产变现最大化、成本最小化。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责任部门:行政庭、钢城法庭、立案庭,责任人:肖峰、张小俐、衣思)
9.强化胜诉权益的兑现,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书后10日内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的实施,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用好用足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得到及时依法执行。对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符合破产条件的案件,及时通过执转破机制移送破产审查,努力使债权得到清偿或部分清偿。(责任部门:执行局,责任人:原炳菊)
10.积极做好全国、东北三省城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切实以评促改,各责任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围绕评价指标深入研究,做好资料收集、填报工作。对照2019年东北地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完善各指标所涉内容优化提升举措,并每月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严格落实《东北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图表》中整改目标、举措、责任、时限,采取打攻坚战的方式,加快推动解决见效。(责任部门:审管办,纪晓丽)
四、完成时限
以上工作任务需长期坚持。自8月份开始,各责任部门
每月10日前报送任务进展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报送任务完成情况季度工作总结,要标明对应任务名称。
五、要求
各责任庭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该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抓好落实,针对各自的工作任务及时推进,并做好总结。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19 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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